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智通谷 人气:2.1W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那么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

操作方法

(0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02)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2张

(0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3张

(04)早在1995年1月1日颁布的《劳动法》就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是从《劳动法》颁布之后的13年以来,据劳动部门的数据表明,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是非常低的,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过程中,劳动者常常陷入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被动局面。为了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加大了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05)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从劳动者入职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已经侵害到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劳动者应当是知道的。如果超过了一年的期间,那么一年之前月份的二倍工资主张就超过了仲裁时效,因此也就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了。